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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概念及特征/乔铁军

时间:2024-07-09 21:07:2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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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概念及特征

乔铁军


1.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概念。

  关于虚拟财产的概念,目前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侧重于对“虚拟”的理解,认为只要是数字化的、非物化的财产形式都可以纳入虚拟财产的范畴之中,包括信息流及数字媒体等,外延很广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一类型的虚拟财产还可能不断增加,其所涉及的财产权利的内容也有较大差异,它除了包括虚拟财产,还包括其他虚拟物品,如游戏开发商初期设定的承载一定游戏功能但是不归玩家拥有和支配的,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的虚拟物品,如游戏中的堡垒(可以起到防御功能)、拍卖行(玩家都可以在此进行游戏内物品的买卖)等。而狭义的网络虚拟财产即依赖于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环境而存在的、属于游戏玩家控制的游戏资源,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及其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货币”“地产”、“装备’、“宠物”等物品。因此本文仅探讨狭义的、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法律问题。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或渠道获得:在游戏中获得。在大部分网络游戏平台中,都存在着一些有助于虚拟人在虚拟世界中各项指数提高的物品,它们的出现一般都由服务器端随机决定,也许需要用户完成游戏中规定的某个任务,也许是用户在与人工智能控制的人物的战斗中缴获。所以,玩家们可以通过游戏的方式获取自己所欲取得的虚拟物品。

  直接向运营商购买。网络游戏参与者为了缩短在游戏中升级的时间表,可以用实际的货币向游戏运营商直接购买游戏中使用的虚拟物品。

  玩家之间在游戏中交易。玩家们为了获取自己所希望的物品,可以与别的玩家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交易,以物易物,或以虚拟货币购买虚拟物。

  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在实际当中,网络游戏者之间均接受以现实金购买“网络货币”、“宝物”、“武器”等。而这也是诱发相关纠纷的最多见原因。

  在拍卖网站上购买。由于玩家的虚拟财物不仅在游戏中具有使用价值,而且由于存在着需求市场,所以,在各大拍卖网站上经常有网络游戏虚拟道具、财物的拍卖活动。

2.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特征。

  ①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结合

  虚拟财产的最大特征就是具有虚拟性,又称无形性。这种虚拟性表现为它以数字化的形态存在于虚拟的“赛博空间”。正如学者指出的,“虚拟财产首先要满足虚拟的特性,这就意味着虚拟财产对网络游戏虚拟环境的依赖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存在,当然也正是这一特征使得按照现行的法律难以调整与规范。” 但是,虚拟财产如果仅仅发生在虚拟空间里也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了某种联系才有可能被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由此,就排除了纯粹游戏行为产生并仅存在于虚拟空间的财产,比如大富翁游戏里的楼房、股票等,对玩家而言在虚拟世界里是有‘定的意义的,但这不能作为法律上的虚拟财产。但如何判断这种联系,这种联系达到何种程度才能称其具有了现实性这一特征呢?笔者以为,一个可的衡量标准就靠是,这种所谓的虚拟财产能在现实中找到相应的对价,而且能实现在虚拟世界和现实社会间的自由转换。

  ②可再现性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形财产,一旦被毁损、灭失或者消耗,就会出现财产的绝对减少(排除使用价值转移的情形),不可重新出现。但是,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虚拟财产,由于它以数字化的电子数据形态存在,如果遇到数据丢失(如电脑死机)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重新获得该份数据,达到虚拟财产再现的目的。所以,较之于有形财产,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可再现性。

  ③合法性

  这一特征之所以区别于传统(形态)财产主要在于强调虚拟财产获得方式的合法性,而非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因为我国目前法律尚未明确对虚拟财产能否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作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所以,那些通过非法方式获得虚拟财产,比如通过使用“私服”、“外挂”。、通过玩非法游戏积累以及通过非法途径入侵游戏程序修改虚拟财产属性等手段而得到的虚拟财产,它们对于特定范围内的玩家而言或许有一定价值,也可能发生了真实的交易关系,但这种虚拟财产不能被界定为合法的财产,这也体现了打击私服、外挂等网络游戏顽症以维护虚拟世界之公平秩序的法律价值。

  此外,单就娱乐本身而言,我们认为也完全可以成为获得财产的一个合法方式。比如购实彩票应成为市民的娱乐活动,一旦中奖,奖金便是其合法所得。因此,笔者认为,上述借“游戏不是劳动,而是娱乐”的论调以否定虚拟财产的获得,显然是缺乏填密逻辑的。

  ④期限性

  期限性这一特点对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界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这也是理论和实务中都最易引起争议之处。我们认为,虚拟财产是具体网络游戏的组成部分,并依托其而存在,否则便荡然无存。作为自主经营的SIP 向市场推销的一种依托于网络的娱乐服务,网络游戏必定随着ISP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存在服务期限,该期限也就决定了虚拟财产的期限性。 否则,会给ISP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游戏中虚拟财产往往数额巨大,勉强维继经营某些衰落的游戏,ISP将无利可图甚至不堪重负,尤其是当ISP经营不景气而被申请破产时,面临对玩家巨大的损失赔偿,无疑会给新兴的网络游戏产业成长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⑤易变性

  虚拟财产主要存在于游戏玩家所控制的帐号(DI)项下,该DI所记载的虚拟财产等是一系列可变的动态参数。功相关的参数(正面)提高后所产出的虚拟财产能给玩家带来更多的乐趣和刺激,这也是虚拟财产交易活跃的重要原因。

邮电部关于国内“800”被叫集中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邮电部


邮电部关于国内“800”被叫集中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邮电部

现将国内“800”被叫集中付费业务资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开户费(一次性收取):100元。
二、基本服务费:每月50元。
三、使用密码接入的特殊功能使用费:每月20元。
四、通话费:
本地(含市话、本地网)电话按本地电话资费标准收取。
长途电话按长途电话资费标准收取。
五、备注:
用户利用交换机引示号作为实际号码使用“800”业务的,其基本服务费按普通用户基本服务费的3倍收取。
用户利用DID入网方式的电话使用“800”业务的,基本服务费按普通电话使用“800”业务的资费标准收取。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5年)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2005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国函〔2005〕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京政文〔2004〕8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修编后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立足于首都的长远发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促进首都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强化首都职能,突出首都特色,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形成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中心城和新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合理优化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发展布局。

中心城的建设,要以调整功能、改善环境为主,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通州等11个新城的规划,近期重点做好顺义、通州、亦庄新城的发展建设,使其成为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城市组团,为有序引导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疏解与调整创造条件。

四、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北京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其中中心城控制在850万人左右)。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5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城用地规模控制在778平方公里以内)。由于环境、资源的制约,北京市应着力于提高人口素质,防止人口规模盲目扩大。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

五、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北京市的产业发展,要突出首都的特点,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要调整现有产业结构,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等问题,坚持节约优先,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把北京建成节约型城市,保障北京市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是水资源匮乏城市,必须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要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采取法律和经济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并促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意识和行为。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用地,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充分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要通过产业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工业、交通节能,积极推进建筑节能。要充分利用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现有耗能多、用水多、占地多、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项目,要逐步进行调整。

七、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必须坚持区域统筹的原则,积极推进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要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区域城镇体系,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八、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宜居城市。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精神和身体健康的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要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把北京市建设成为我国宜居城市的典范。

九、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保证《总体规划》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如期实现,争取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能够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到2020年城市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全面符合国家标准。

要加强北部山区防护林、城市绿化隔离地区、风沙治理区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十、加快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按照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高效、安全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要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注意与有关部门的规划保持协调,保证铁路枢纽和公路系统的建设。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协调,尽快确定首都第二机场的选址。

北京市是国家重点设防城市,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援能力,并切实加强对军事设施和要害机关的保护工作。

十一、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旧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积极探索适合保护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危旧房改造的模式,改善中心城危旧房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现有危旧房屋的改造。

十二、《总体规划》是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切实做好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明确近期实施《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要特别注意与奥运工程有关的环境、场馆、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安排的衔接,确保2008年夏季奥运会成功举办,并为奥运会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要抓紧深化有关专业规划,编制详细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建设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驻北京市的党、政、军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首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